1、戏曲表演
培养目标:为各级戏曲表演团体培养戏曲表演、演奏等各类艺术人才。
2、舞蹈表演
培养目标:主要学习舞蹈艺术的基本理论、专业知识和技能,能够独立进行舞蹈表演和编创。为各类专业文艺团体、文化馆(站)、部队、学校及各级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舞蹈表演及教学、研究的专业艺术人才。
3、音乐
培养目标:主要学习音乐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,毕业后可具有较高的演唱(奏)水平,为专业文艺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、部队、学校等相关部门、机构培养音乐表演、教学的专业艺术人才。
4、工艺美术
培养目标:主要学习工艺美术基本理论,掌握装潢、广告、策划、环境设计的专业技能,为专业美术机构、部队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、广告公司等相关机构培养实用型、复合型专业设计人才。
5、社会文化艺术
培养目标: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,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具有综合职业能力,能够从事群众文化艺术普及工作的“一专多能”的中等艺术人才。通过学习,具有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专业知识与技能、具备较强的从事群众艺术文化宣传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