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菏泽艺术学校

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

国办普通中等专业艺术学校

专业设置

1、戏曲表演

       培养目标:为各级戏曲表演团体培养戏曲表演、演奏等各类艺术人才。

2、舞蹈表演 

       培养目标:主要学习舞蹈艺术的基本理论、专业知识和技能,能够独立进行舞蹈表演和编创。为各类专业文艺团体、文化馆(站)、部队、学校及各级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舞蹈表演及教学、研究的专业艺术人才。

3、音乐

       培养目标:主要学习音乐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,毕业后可具有较高的演唱(奏)水平,为专业文艺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、部队、学校等相关部门、机构培养音乐表演、教学的专业艺术人才。

4、工艺美术

       培养目标:主要学习工艺美术基本理论,掌握装潢、广告、策划、环境设计的专业技能,为专业美术机构、部队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、广告公司等相关机构培养实用型、复合型专业设计人才。

5、社会文化艺术

       培养目标: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,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具有综合职业能力,能够从事群众文化艺术普及工作的“一专多能”的中等艺术人才。通过学习,具有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专业知识与技能、具备较强的从事群众艺术文化宣传的能力。


山东省菏泽艺术学校

办公室:0530-5266858

学生科:0530-5266133

招生就业科:0530-5266136

地      址:菏泽市泰山路5066号

乘车路线:乘坐2路、9路、16路到牡丹路毛庄北路北口站,乘坐50路到应急管理局站下车即到。

鲁ICP备16020975号-2 备案图标.png鲁公网安备3717020266637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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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信息